(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3條指明的83款表格已予修訂,由2023年12月27日起,隨即依據該條例使用)
(依據《證券及期貨 (開放基金型公司) 規則》(第571AQ章) 的第21條指明的24款表格已予修訂,由2023年12月27日起,隨即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的相關條文及該規則的相關條文使用)
(依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2A條指明的11款表格已予修訂,由2023年12月27日起,隨即依據該條例使用)
(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3條指明的1款表格已予修訂,由2023年4月1日起,隨即依據該條例使用)
(根據《證券及期貨(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規則》(第571AQ章)第29條及《公司條例》(第622章)第32條,指明於2022年6月27日開始,以電子形式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文件須符合的規定)
(根據《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第94條,指明於2022年6月27日開始,以電子形式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文件須符合的規定)
*《公司條例》(第32章)於新《公司條例》(第622章)生效後會隨即改稱為《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