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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其他文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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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交付周年申報表登記外,已註冊的公司還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其他法定文件登記。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在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董事及公司秘書及其詳情的更改通知書等。公司及其董事、公司秘書、獲授權代表或經理必須確保公司嚴格遵從《公司條例》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交付法定申報表登記。你可登入律政司的電子版香港法例,閱覽《公司條例》全文。

有關本地及註冊非香港公司在註冊後交付文件登記方面的一般規定,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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