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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債人牌照 - 牌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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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日
放債人牌照-2026年8月1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6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2026年8月1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及修訂的牌照條件修訂放債人牌照牌照條件第9(b)條所述的風險提示字句 [由2027年1月1日起使用]2025年3月4日
放債人牌照-2025年3月4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5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2025年3月4日起生效的修訂的牌照條件
2021年3月16日放債人牌照-2021年3月16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5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2021年3月16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及修訂的牌照條件2018年10月11日
放債人牌照-2018年10月11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4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 2018年10月11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2016年12月1日
放債人牌照- 2016年12月1日起的牌照條件(有12條牌照條件的完整版)放債人牌照- 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的額外牌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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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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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條件指引有關放債人牌照的牌照條件指引 (2026年4月) [由2026年8月1日起生效]修訂放債人牌照牌照條件第9(b)條所述的風險提示字句 [由2027年1月1日起使用]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放債人適用)(2025年3月) [由2025年3月3日起生效][請同時參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放債人適用)(2025年3月) 」
的補充資料 ]
放債人牌照適當人選準則指引放債人牌照適當人選準則的指引 (2025年3月) [由2025年3月3日起生效]
放債人牌照申請人遞交業務計劃指引放債人牌照申請人遞交業務計劃的指引 (2025年3月) [由2025年3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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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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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借款人披露有否涉及第三方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b)條)放債人述明貸款協議涉及的委任第三方的詳情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c)(ii)條)獲委任第三方就沒有向擬借款人徵收任何費用作出書面確認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2(b)條)放債人紀錄其已向擬借款人解釋貸款協議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5條)記錄處理投訴的資料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2條)擬借款人/借款人就無抵押個人貸款債務作出自我聲明的樣本表格(牌照條件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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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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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須知(借錢,你要知)借款人須知(在簽署貸款協議前須知)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放債人條例規定繳交的費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 (持牌放債人適用)有關金融制裁、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規定 (持牌放債人適用)「放債人牌照的新簽發 ∕ 續期以及在牌照上簽註的申請指引」(由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發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