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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有關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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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註冊處處長已指明一款以實施《公司條例》(第622章)(「該條例」)第49(1)條而使用的表格,以及三款以實施該條例第51(3)及58(3)的表格。

    以中文MS Word 2003格式及可輸入資料的Adobe pdf格式製備的有關表格可預先從本欄下載。
  1. 表格
    1.
    表格編號 : PS1
    申請披露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由資料當事人/獲資料當事人書面授權的人/資料當事人所屬公司的成員提出)
     
     
    2.
    表格編號 : PS2
    申請披露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由清盤人/破產案受託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表列人士提出)
     
     
    3.
    表格編號 : PS3
    申請披露不提供的資料/受保護資料(由律師或外地律師/執業會計師/金融機構或指定非金融業人士提出)
     
     
  1. 表格
    4.
    表格編號 : MPI
    申請不提供住址或身分識別號碼讓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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