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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二零一九年七月,香港黎晟秘書有限公司 (公司編號:2758361) (“該公司”) 被公司註冊處檢控,指該公司違反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F(1)條,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擔任十間公司的公司秘書,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十項罪名成立,判處罰款合共50,000元。此外,法院亦頒令取消該公司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的資格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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