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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情況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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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情況特別安排

當香港天文台發出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公司註冊處會有以下特別安排:

天氣情況安排
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生效

  • 所有辦事處不會開放。

  • 在辦公時間完結前兩小時或超過兩小時解除或改為較低的信號

  • 信號解除或改為較低的信號後兩小時內恢復公眾服務。(註1)

  • 在辦公時間完結前少於兩小時解除或改為較低的信號

  • 所有辦事處繼續關閉。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註2)
  • 在辦公時間發出

  • 所有辦事處不會開放。

  • 在辦公時間完結前兩小時或超過兩小時取消警告或改為較低的警告信號

  • 警告取消或改為較低的警告信號後兩小時內恢復公眾服務。

  • 在辦公時間完結前少於兩小時取消警告或改為較低的警告信號

  • 所有辦事處繼續關閉。


註1:如政府向市民公布,基於某些極端情況,建議僱員在8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改為較低信號後在他們原來的地方或安全地點多留兩小時(或更長時間)(「極端情況」),公眾服務會在「極端情況」取消後兩小時內恢復。

註2 :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辦公時間內發出,所有辦事處照常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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