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条例》注册,属法人团体的公司秘书,如以电子方式为其客户公司提交文件,公司秘书的一名属自然人的人员(例如董事、公司秘书或授权人士)可以以公司秘书的身分在电子文件上签署并代客户公司提交文件。 签署人必须是已订用电子提交服务的个人用户。
若属法人团体的公司秘书并非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公司,公司秘书应先与客户公司建立帐户联系。
在此前的「注册易」以获授权人士身分联系公司的个人用户,其身分会转为已联系公司的获授权人士(具签署身分)。
以雇员身分联系公司的个人用户,其身分会转为已联系公司的获授权人士(不具签署身分)。
注册代理人
自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推出以来,非个人注册代理人的存在,或会构成非个人在没有有效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情况下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潜在风险。因此,虽然这些非个人用户帐户已被转移成为CR公司或BR实体(视属何情况而定),但非个人注册代理人的角色已经终止,而他们于此前的「注册易」作为公司的注册代理人的联系亦已移除。换言之,非个人注册代理人不可再代表已联系公司或个人交付文件。
至于由公司于此前的「注册易」委任的个人注册代理人,其身分已转为已联系公司的获授权人士(具签署身分)。
然而,由于个人与其委任的个人注册代理人在有关签署担任董事同意书或辞职通知书的事项上,容易出现声称不知情的争议,因此,个人注册代理人不可再代表其他个人行事,他们与其他个人于此前的「注册易」的联系亦已移除。
详情请参阅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第4/2023号。
为确保供公众查册的文件影像纪录的质素,版面的边界设定应为「上:1.27厘米;下:0.86厘米;左:1.06厘米;右:1.27厘米」。此外,如该文件是以「文件扫描」方法转换为PDF档案,应设定为「黑白」扫描,以达到较佳的影像效果。
对于以并非电子服务网站提供的范本的PDF档案交付的文件,为确保供公众查阅的文件影像纪录的质素,文件页面的边界应设定为「上:1.27厘米;下:0.86厘米;左:1.06厘米;右:1.27厘米」。如该PDF档案是以「文件扫描」方法制备,建议使用「黑白」扫描。
用户在提交电子表格后,亦可使用[文件提交 > 查询已提交的文件] 功能以储存及列印电子表格以作纪录。
如须修改电子表格或该表格中某部分,提交人须先移除电子表格内所有签署,再于电子表格内的输入栏目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签署人须在电子表格再次签署,方可提交。
(i) 在电子服务网站预付款帐户中扣除;
(ii) 信用卡(VISA 信用卡、万事达卡、JCB信用卡或银联信用卡);
(iii) 电子钱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
(iv) 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或
(v) 转数快。
如你以信用卡缴费,请因应发卡银行的要求取得相关的验证服务密码。
详情请參阅「电子服务网站」用户帐户登记常見问题的乙部 – 费用及付款方法。
用户必须使用电子服务网站的预付款帐户或拥有一个已聯系并可共用的公司预付款帐户,以缴付所须的费用。其他付款方法(例如:信用卡(VISA信用卡、万事达卡、JCB信用卡或银联信用卡)、电子钱包(Apple Pay或Google Pay)、转数快及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并不适用。当电子表格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发送确认收到大量文件提交的通知到用户在电子服务网站的信息匣及登记电邮地址,显示该次提交的结果连同付款细节(如适用)。
自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推出以来,非个人注册代理人的存在,或会构成非个人在没有有效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情况下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潜在风险。因此,虽然这些非个人用户帐户已被转移成为CR公司或BR实体(视属何情况而定),但非个人注册代理人的角色已经终止,而他们于此前的「注册易」作为公司的注册代理人的联系亦已移除。换言之,非个人注册代理人不可再代表已联系公司或个人交付文件。
请参阅上述问3。
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于电子服务网站推出了一项可供选择的一站式电子服务,以便公司申报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并同时变更商业登记证上的业务地址。你使用这项服务提交电子表格NR1时,可选择要求公司注册处处长,代表你公司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按《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的业务地址已在电子表格NR1内所述的生效日期起,变更为公司注册办事处的新地址。
税务局一般会在电子表格NR1获公司注册处登记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寄出你公司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
(ii) 如以电子表格ND2A申报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委任,该法人团体必须已联系一个个人用户代表其签署文件获委任的董事在电子表格ND2A所填报的公司名称及商业登记号码,必须与其在电子服务网站登记为用户时所提供的资料相同。
属法人团体的获委任董事如已与其获授权代表的个人用户建立联系,已联系的个人用户可代表该法人团体以电子方式签署同意书。
此外,属法人团体的董事均可委任授权人士,在电子表格ND2A内确认声明获该名董事授权以电子形式交付同意书。
文件必须由与已经相关公司联系的个人用户提交。
请浏览电子服务网站内「申报多家公司更改相同的详情」的示范。
如属私人公司,申报表日期为公司成立为法团在年内的周年日。
如属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 申报表日期分别为公司的会计参照 日 后的6个月 或9个月 届满之日。如公司注册处没有公司的会计参照日的纪录或周年申报表是依据《 前身公司 条例 》提交电子服务网站不会提供公司的主要详情你须在电子表格NAR1内输入所有资料。
请尽早提交电子表格NAR1,以免因未能预知的情况导致逾期提交而需缴付较高登记费用。
你可于公司注册处的电子服务网站免费查阅文件索引,以确定公司某年的周年申报表是否已经存档。
(i) 私人公司 – 通知书会于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发送。
(ii) 公众公司 – 通知书会于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即会计参照日后的 6 个月届满之日发送。
(iii) 担保有限公司 – 通知书会于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即会计参照日后的 9 个月届满之日发送。
就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而言 ,如本处没有公司的会计参照日的纪录,该通知书将不会发送予该些公司。
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电子通知书会由系统自动发送到你的公司用户的信息匣及登记电邮地址。你可即时点击通知书内的超连结接达电子服务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表格NAR1)。
任何已在电子服务网站登记的个人用户 可就与其建立了用户联系的公司用户免费订用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以收取提示有关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通知书。
详情请參阅「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的常見问题。
请尽早提交电子表格NN3,以免因未能预知的情况导致逾期提交而需缴付较高登记费用。
任何已在电子服务网站登记的个人用户,可就与其建立了用户联系的公司免费订用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以收取提示有关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通知书。
详情请參阅「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的常見问题。
(i) 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
在输入所须资料后,下列电子表格将会制备予检视及签署 –
(1) NM1、NM2、NM8及NM9(有关押记及解除押记);
(2) NW1及NW2(有关本地公司清盘);
(3) NN11及NN14(有关注册非香港公司清盘及解散);及
(4) 清盘。
任何须连同指明表格一并交付的其他文件须转换为PDF档案,然后附载于有关的电子表格一并交付。如属押记、解除押记或使公司得以解散的文件的经核证副本的档案,每个PDF档案不得大于20 MB。如属延长关于押记文件注册时限的法院命令的档案,每个PDF档案不得大于5 MB。
请参阅甲部 – 一般,了解更多资料。
(ii) 以上载可填写的PDF档案 / PDF档案形式提交
以下文件只可在电子服务网站以可填写的PDF档案/ PDF档案(档案不得大于5 MB)与电子签署页一并提交 –
(1) NM3及NM4(承按人行使财产管有权);
(2) NM5、NM6、NRC2及NRC3(有关公司接管);
(3) NM7(有关承按人、接管人或经理人的详情更改);
(4) NW3、NW4、NW5及NW6(有关清盘人/临时清盘人);
(5) OFCW1、OFCW2、OFCW3、OFCW4、OFCW5及OFCW6 (有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清盘);
(6) OFCRC1、OFCRC2、OFCRC3、OFCRC4 及 OFCRC5 (有关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接管);及
(7) 有关清盘的特别决议、最终会议申报表及最后帐目报表 (有关本地公司或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清盘)。
须以可填写的PDF 档案提交的指明表格可经电子服务网站有关指明表格的步骤向导中提供的连结下载该可填写的PDF档案。在可填写的PDF范本中输入所须资料,然后使用电子服务网站提供的提交功能上载已填妥的表格及签署文件。
由于电子「押记登记证明书」只会储存于电子服务系统6个月,因此,用户应在收到电邮通知书后尽早下载及储存电子证书,以作纪录。
经电子服务网站提交的押记只会获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印本证书(就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押记而发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你可于电子服务网站缴付费用订购「押记登记证明书」的经核证副本。
你可登入电子服务网站 [提交文件 > 文件提交>网上提交],然后在「按表格编号快速搜寻(只适用于指明表格) 」输入表格编号「NDR1」检索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表格NDR1)的电子表格,并填报及提交。表格NDR1必须于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