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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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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高级人员须履行责任,按照《公司条例》的规定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以作登记,公司应为按时交付周年申报表而自行作出安排。所有本地公司及注册非香港公司可于「注册易」享用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e提示」服务)。

「e提示」服务是「注册易」免费提供的一项简单易用的服务。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电子通知书会由系统发送到用户的信息匣及登记电邮地址。用户可即时点击通知书内的超连结接达「注册易」,以电子方式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表格NAR1或NN3)。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网站内「电子服务>『注册易』电子服务」一栏关于「e提示」的详尽示范及「常见问题-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客户可全日24小时致电 (852) 8201 8273 或电邮 cr.helpdesk@icris.cr.gov.hk 联络服务组支援队寻求协助。

「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提示」服务的用户注意:

在本网站提供的「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提示」服务已由「注册易」的「e提示」服务取代。本地私人公司及注册非香港公司的用户会透过「e提示」服务分别于公司成立为法团或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周年日当日收到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电邮通知书。

至于本地公众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用户会继续在其订用「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提示」服务时所指定的日期收到电邮通知书。如公司注册处已备存该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的纪录,用户会于公司的周年申报表的结算日期当日,即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 6 个月(公众公司) 或 9 个月(担保有限公司)(以适用者为准) 收到通知书。

如果用户想更改收到相关公司通知书的电邮地址或取消订用该公司的「e提示」服务,请电邮至crsa@cr.gov.hk通知本处,以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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