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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投诉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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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有查询,请用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

    24小时互动音频电话查询系统  (注1)(852) 2234 9933
    电话 (24小时热线)  (注2)(852) 2867 2600 / (852) 2867 2604
    传真(852) 2596 0585
    邮寄 / 亲临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询问处
    电邮crenq@cr.gov.hk

    注:
    1. 透过本电话系统,可收听有关本处服务的电话预录讯息。如你需要更多资料,可选择与服务员直接联络,该系统会将你的来电转驳至1823。
    2. 全日24小时由「1823」的职员接听

  2. 如提出关于违反《公司条例》的投诉,请填写关于举报违反《公司条例》的投诉表格的投诉表格,并以下列方式送交本处:

    • 邮递/亲身提交: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 传真: (852) 2596 0585
    • 电邮: crenq@cr.gov.hk
    • 放入设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3和14楼的意见箱 

    本处会从速处理所有投诉,并会在收到投诉后的10个历日内回覆,如果有关个案复杂,需作详细调查,则会给予初步回覆。



  3. 如提出与处理个案有关的投诉,可于办公时间 致电负责下列个案类别的相关组别主管,或电邮至crenq@cr.gov.hk

    服务组别主管人员电话号码
    关于公司或其他实体
    • 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及费用
      注册有限合伙基金、有限责任合伙、注册受托人法团,及其他的法团条例下的实体;以及登记其在注册后交付的法定文件
    文件管理组(852) 2867 2595
    • 成立/注册本地公司、经迁册公司、非香港公司,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更改公司名称
    • 申请略去公司名称中 「有限公司」一词的特许证
    • 根据《受托人条例》第8部注册信托公司
    新公司注册组(852) 2867 4790
    • 登记本地公司、经迁册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在成立/注册后交付的一般文件                                         (本地公司一般文件的例子:周年申报表、与变更注册办事处地址/董事/公司秘书/股东或修改组织章程细则有关的法定文件等
    公司文件注册组(852) 2867 4562
    • 登记押记及清盘文件
    押记及清盘文件注册组(852) 2867 2611
    • 撤销注册
    • 剔除注册
    • 恢复公司注册
    撤销注册组(852) 2867 2631
    • 电子查册
    • 申请披露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
    • 申请不提供资料让公众查阅
    公众查册组(852) 2867 1466
    • 与《公司条例》有关的检控
    法规执行组(C)(852) 3577 7272
    关于放债人
    • 申请放债人牌照及牌照续期
    • 登记放债人牌照持牌人交付的法定文件
    放债人注册办事处(852) 2867 2567
    关于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
    • 申请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及牌照续期
    • 登记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交付的法定文件

    牌照部
    (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

    (852) 3678 5109
    • 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5A 部有关的检控
    法规执行组(T)(852) 3678 5170

    本处会从速处理所有投诉,并会在收到投诉后的10个历日内回覆,如果有关个案复杂,需作详细调查,则会给予初步回覆。
  4. 公司注册处一向致力为客户提供有效率的优质服务。为了让本处了解并满足你的需要,我们很希望你就本处的现有服务及职员的工作表现提出意见,亦欢迎你就新服务提供建议。

    如提出与本处服务或政策有关的投诉或建议,可于办公时间 致电助理公司注册处经理 (客户服务及管理)1 (电话号码:(852) 2867 4570),或可致电24小时电话热线(852)2867 2600 (全日24小时由「1823」的职员接听)。「1823」会将投诉交由本处调查和跟进。

    你亦可致函本处,或填写《客户建议/意见表格》(WordPDF) 并以下列方式送交本处:

    • 邮递/亲身提交: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 传真:(852) 2596 0585
    • 电邮:crenq@cr.gov.hk
    • 放入设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3和14楼的意见箱

    本处会从速处理所有投诉,并会在收到投诉后的10个历日内回复,如果有关个案复杂,需作详细调查,则会给予初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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