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新闻公报

这个页面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发表周年报告书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发表二○二○至二一年度周年报告书。

在报告期内,政府向常委会简介有关设立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及在无力偿债情况下营商的条文,以及推行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立法建议。

政府亦告知常委会分阶段落实《公司条例》中保护公司登记册上敏感个人资料的相关条文的计划,及公司注册处为支援企业及鼓励使用电子服务的费用宽免及扣减建议。

政府发言人说:「常委会是我们在确保公司法切合香港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伙伴。我们感谢常委会多年来的贡献。」

在参考包括常委会在内的持份者的意见后,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为推行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提供法律框架,并于二○二一年六月获立法会通过。另一方面,政府现正继续就企业拯救程序与不同持份者沟通。

常委会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能是就修订《公司条例》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以及就《证券及期货条例》当中有关企业管治和保障股东事宜的修订,按需要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

常委会主席为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委员包括来自法律、会计及公司秘书范畴等相关行业的执业者、学者、个别工商界人士,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代表。

常委会二○二○至二一年度周年报告书已上载公司注册处网站(www.cr.gov.hk),供公众查阅。


返回首页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