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新闻公报

这个页面的主要内容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公司条例草案》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立法会今日(七月十二日)三读通过《公司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此深感欣慰。
  
陈家强说:「重写《公司条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年共同努力的成果。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在过去十七个月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经过立法会全体议员最近连续八天的审议,条例草案今日终获立法会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时刻,为香港的公司法制度揭开新的一页。我衷心感谢立法会以及为重写工作作出贡献的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其他相关的团体和人士。」
  
当局将在下一个立法年度制订十多条配套的附属法例。一俟这些附属法例通过后,新的《公司条例》便会实施。当局亦会在新法例实施前与业界携手合作,使企业和有关的持份者了解和掌握新《公司条例》的要求,以便利合规。
  
《公司条例草案》在二零一一年一月引入立法会,其目的是提升企业管治水平、优化规管安排、便利营商、以及令条文现代化,以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主要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地位,加强本港的竞争力。
  
如欲获取更多有关重写《公司条例》的资料,请浏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www.fstb.gov.hk/fsb)及公司注册处(www.cr.gov.hk)的网站。
返回首页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