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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条例草案》今日刊宪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公司条例草案》今日(一月十四日)刊宪,并将于一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作首读。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公司条例草案》是一条重要的法例,有助促进香港作为主要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条例草案今日刊宪,标志着公司法现代化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陈家强说:「《公司条例草案》旨在达致四个主要目标,分别是加强企业管治、确保规管更为妥善、方便营商及使法例现代化。」为达致上述目标而在条例草案中引入的一些重要措施,载列于附件
  
他说:「重写《公司条例》,让我们可参考其他可比较的地区在公司法的发展经验,以加强本港的竞争力。」
  
他说:「在草拟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竭力谘询相关持分者的意见,以确保条例草案符合商业社会的需要。我们期望草案可在二零一一至一二立法年度获通过。我们会与立法会紧密合作,以达到这目标。」
  
《公司条例草案》旨在重写《公司条例》中有关现存公司运作的条文。草案由二十一部分组成,有超过九百项条文及十个附表。条例草案以现代的用语草拟,使其更便于使用。条例草案亦附有注脚及例子,让读者更易于理解。
  
政府于二零零六年年中开展重写《公司条例》的工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重写工作的过程中,获得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以及为特定的课题而设立的四个谘询小组和一个由政府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提供宝贵的意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二零零七年及二零零八年举行了三次专题公众谘询,以搜集公众对多个复杂课题的意见。该局把这些建议连同公司法改革常委会所提出的其他建议纳入《公司条例草案》拟稿,在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分两期再谘询公众。在上述的谘询过程中,政府亦不时征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条例草案》已上载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www.fstb.gov.hk/fsb/co_rewrite/chi/companiesbill/companiesbill.htm)及公司注册处(www.cr.gov.hk/sc/about/news/highlights.htm)的网站,供公众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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