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恶劣天气情况特别安排

这个页面的主要内容

恶劣天气情况特别安排

当香港天文台发出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公司注册处会有以下特别安排:

天气情况安排
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 生效

  • 所有办事处不会开放。

  • 在办公时间完结前两小时或超过两小时解除或改为较低的信号

  • 信号解除或改为较低的信号后两小时内恢复公众服务。(注1)

  • 在办公时间完结前少于两小时解除或改为较低的信号

  • 所有办事处继续关闭。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注2)
  • 在办公时间发出

  • 所有办事处不会开放。

  • 在办公时间完结前两小时或超过两小时取消警告或改为较低的警告信号

  • 警告取消或改为较低的警告信号后两小时内恢复公众服务。

  • 在办公时间完结前少于两小时取消警告或改为较低的警告信号

  • 所有办事处继续关闭。


注1:如政府向市民公布,基于某些极端情况,建议雇员在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改为较低信号后在他们原来的地方或安全地点多留两小时(或更长时间)(「极端情况」),公众服务会在「极端情况」取消后两小时内恢复。

注2 :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在办公时间内发出,所有办事处照常开放。

返回首页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