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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

二零二三年八月,伟昌(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006017)、香港惠亿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60939)、中国央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217271)、香港建业绿色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233383)、香港特思高电子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333853)、深圳思诺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405221)、新港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444817)、香港元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619401)、3UNRISE (HK) LIMITED(公司编号:3140878)、恒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编号:787848)、逸辈有限公司(公司编号:860645)、香港獒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386473)、YINGKOU LIYUAN REFRACTORY MATERIAL CO., LIMITED(公司编号:2718489)、香港顺达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834444)及HT MACHINING LIMITED(公司编号:2870835)被公司注册处检控,指有关公司违反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28(1)、641(3)、648(3)及653M(1)条,未有将公司的成员登记册、董事登记册、公司秘书登记册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备存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各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四项罪名成立,每间公司被判处罚款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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