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新公司的註冊

 
(I) 在香港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更新)
 
 e-Registry
 
  步驟 1

先選擇公司類型。成立公司前,先選擇最切合你公司的公司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根據其組織章程大綱,限於各成員所分別持有的股份的未繳款額(如有的話)。
(只供參考:大部分有限公司屬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有限公司–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根據其組織章程大綱,限於各成員藉章程大綱承諾在公司一旦清盤時所分別分擔提供的公司資產的款額。
(只供參考:非牟利機構通常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

再擬訂公司名稱。擬使用的新公司名稱如與公司註冊處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名稱不相同,一般情況下都會獲批准註冊。


申請人可登入本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或使用本處的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或到本處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免費查閱公司名稱。查閱公司名稱時,須使用「以全名查冊」的模式並輸入完整的擬用的公司名稱。


關於擬訂公司名稱須注意的事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的《公司名稱註冊指引》(pdf 格式)。


同時,申請人不應採用一個可能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公司名稱。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可招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受到刑事或民事制裁。因此,申請人亦應查閱知識產權署備存的商標註冊紀錄冊(http://ipsearch.ipd.gov.hk)。

 
  步驟 2 把申請文件連同所需費用送交本處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的收款處。你亦可透過本處「註冊易」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及繳費。申請文件包括:
   
 
(a)  

法團成立表格 – 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表格NC1或供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的表格NC1G ;

(b)  

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的副本;及

(c)  

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IRBR1)

:任何人士出任公司首任董事,必須在法團成立表格內簽署「出任董事職位同意書」,或在指明表格(表格NC3)簽署同意書。表格NC3必須在公司成立為法團的日期後14天內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

 
  步驟 3 領取或下載「公司註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以下統稱「證書」)。如以紙張方式提交申請,公司註冊處會以紙本方式發出證書;如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則會獲發電子證書。紙本證書與電子證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電子方式提交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可於1小時內獲發電子證書。有關下載證書的電郵通知會發送到用戶的信息匣和註冊電郵地址。

以紙張方式提交

註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需時 4 個工作天。當證書可供領取時,本處會以傳真方式通知申請人或文件提交人親身到本處領取。如提交人委託他人代領,領件人必須出示提交人簽署的授權書。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pdf 格式)
 
  一站式電子成立公司及商業登記服務 (pdf 格式)
 
  「註冊易」用戶登記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商業登記費及徵費收費表 (pdf格式)

   
  常見問題 :
  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商業登記
   
  提交文件提示
  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或更改公司名稱注意事項 (pdf格式)

 
(II) 註冊非香港公司(即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
 
  步驟 1 把下列文件連同所需費用送交本處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的收款處:
   
 
(a)   表格N1-在香港註冊的非香港公司詳情;
(b)   公司章程文件的核證副本,例如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憲章和法規;
(c)   公司註冊證書或同等性質文件的核證副本;
(d)   公司最近期帳目的核證副本; 及
(e)  

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IRBR2)

(由2011年2月21日起,任何人士根據《公司條例》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註冊非香港公司的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IRBR2。)

 
  步驟 2

領取「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證書一般可在提交申請後的14個工作天內發出。當證書可供領取時,本處會以傳真方式通知申請人或文件提交人親身到本處領取。如提交人委託他人代領,領件人必須出示提交人簽署的授權書。

註: 商業登記證只會發給仍未按《商業登記條例》登記其業務的非香港公司。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非香港公司的註冊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商業登記費及徵費收費表 (pdf格式)

   
  常見問題 :
  非香港公司

更改公司名稱

 
(I) 本地有限公司更改名稱 (更新)
 
  步驟 1

先擬訂公司名稱。擬用的新公司名稱如與公司註冊處處長所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名稱不相同,一般情況下都會獲批准註冊。


申請人可登入本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或使用本處的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或到本處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免費查閱公司名稱。查閱公司名稱時,須使用「以全名查冊」的模式並輸入完整的擬用的公司名稱。


關於擬訂公司名稱須注意的事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的《公司名稱註冊指引》(pdf 格式)。


同時,申請人不應採用一個可能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公司名稱。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可招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受到刑事或民事制裁。因此,申請人亦應查閱知識產權署備存的商標註冊紀錄冊(http://ipsearch.ipd.gov.hk)。

 
  步驟 2 公司須通過特別決議,更改公司的名稱。該特別決議無需提交本處存檔,但公司須於特別決議通過後15天內,向公司註冊處(地址: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收款處)提交指明表格 NC2「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及繳付所需費用。你亦可透過本處「註冊易」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表格及繳費。
 
  步驟 3

領取或下載「公司更改名稱證書」。如以紙張方式提交表格,公司註冊處會以紙本方式發出證書;如以電子方式提交表格,則會獲發電子證書。紙本證書與電子證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電子方式提交

電子「公司更改名稱證書」一般會於1小時之內發出,有關下載證書的電郵通知會發送到用戶的信息匣和註冊電郵地址。

以紙張方式提交

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一般需時4個工作天。當證書可供領取時,本處會以傳真方式通知公司或表格NC2的提交人親身到本處領取。如提交人委託他人代領,領件人必須出示提交人簽署的授權書。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本地有限公司更改名稱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公司名稱
 
  提交文件提示
  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或更改公司名稱注意事項 (pdf格式)
 
(II) 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稱
 
  步驟 1 把下列文件連同所需費用送交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收款處:
   
 
(a)   表格N10-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稱通知書; 及
(b)   一份證明有關變更及其生效日期的證明文件的核證副本,該證明文件必須由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地方的有關政府部門發出。
 
  步驟 2 領取「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稱註冊證明書」。證明書一般可在7個工作天發出。當證書可供領取時,本處會以傳真方式通知申請人或文件提交人親身到本處領取。如提交人委託他人代領,領件人必須出示提交人簽署的授權書。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非香港公司註冊後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報表及文件簡介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非香港公司

辦理文件登記

 
  已註冊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均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及其他法定文件存檔。客戶必須簽署這些文件,並於訂明時限內連同正確費用(如需要的話)一併提交。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本地有限公司註冊成立為法團後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報表簡介 (pdf 格式)
 
  非香港公司註冊後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報表及文件簡介 (pdf 格式)
 
  本地有限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 (pdf 格式)
 
  非香港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 (pdf 格式)
 
  押記的登記及解除 (pdf 格式)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須知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本地公司提交文件
  登記押記及解除押記
  不活動公司
  非香港公司
 
公眾查冊服務
 
 
(I) 查閱公司資料
 
  客戶可以電子方式查閱根據下列條例註冊的公司及法團的資料:
 
   
 
  《公司條例》
  《有限責任合夥條例》
  《註冊受託人法團條例》
  其他法團註冊條例
 
 

經互聯網登入網上查冊中心查冊或親身到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本處的公眾查冊中心查冊。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如何取得公司資料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電子查冊服務(網上查冊中心)
 
 

使用智能手機或流動裝置登入公司查冊流動版查冊。

 
  Mobile_QR_Code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使用智能手機或流動裝置查冊
 
(II) 查閱持牌放債人紀錄
 
 

如要查閱持牌放債人的註冊詳情,可於服務時間前往下述地址: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
 公司註冊處
 放債人註冊小組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30 至 下午12:45
  下午1:45 至 下午 5:45
 
  請點擊以下連結瀏覽或下載名單:
 
  現有放債人牌照持牌人名單 (依英文名稱字母次序) (pdf 格式)
  現有放債人牌照持牌人名單 (依檔案號碼次序) (pdf 格式)
  放債人牌照持牌人及放債人牌照申請人名單 (pdf 格式)

撤銷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私人公司的註冊

 
  步驟 1 向稅務局局長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的書面通知。申請表格IR 1263 可於稅務局網站下載。
 
  步驟 2 把下列文件連同所需費用一併送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公司註冊處:
   
 
(a)   表格DR1-不營運私人公司撤銷註冊申請書; 及
(b)   稅務局局長發出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的書面通知正本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私人公司撤銷註冊 (pdf 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 格式)
   
  常見問題 :
  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及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