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提交周年申報表外,已註冊的公司還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其他法定文件登記。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在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董事及秘書及其資料的更改通知書等。公司及其董事、秘書、授權代表或經理必須確保公司嚴格遵從《公司條例》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法定申報表。你可登入律政司的雙語法例資料系統,閱覽《公司條例》全文。
有關本地及非香港公司在註冊後提交文件方面的一般規定,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本地有限公司註冊成立為法團後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報表簡介 (pdf格式)
非香港公司註冊後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報表及文件簡介 (pdf格式)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須知 (pdf格式)
主要服務收費表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