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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的職能

這個頁面的主要內容
  • 為公司、有限責任合夥、有限合夥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信託公司和註冊受託人法團提供辦理註冊成立或登記的服務,並登記公司及其他實體按照有關條例規定須交付的文件。

  • 向公眾提供本處所備存公司和其他實體的資料的查冊服務。

  • 確保公司和其他實體及其高級人員履行相關法例下的責任。

  • 執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

  • 處理放債人牌照的申請/續牌及備存放債人登記冊以供公眾查閱。

  • 就與公司法及相關法例有關的政策及立法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 快捷及有效地達至上述各項目標,並在客戶可接受的收費水平及時間範圍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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