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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須填妥以下表格,登記使用公司註冊處的電子資訊服務,便可取得有關本處各項服務、新措施,以及《公司條例》修訂方面的最新資訊(“電子資訊服務”)。

電子資訊服務是公司註冊處提供的免費網上服務。你訂閱此項服務前,請先閱讀以下條款及條件,以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條款及條件

責任範圍
1.
公司註冊處不會對由於使用或無法使用電子資訊服務,而引致的任何遲誤或間接後果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金額損失、業務阻滯、程式問題或資料遺失等)負上法律承擔或責任。
終止服務
2.
為確保服務的正常運作及資料完整,公司註冊處可在未經訂閱者同意的情況下,將涉嫌對服務造成問題的訂閱者的電郵地址,從電子資訊服務分發名單中刪除。
拒絕直接促銷
3.
如你拒絕直接促銷,因而要求公司註冊處停止使用你在本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或你其後通知公司註冊處更改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請參閱下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第6段),即被視作你要求終止訂閱電子資訊服務。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收集目的
1.
在本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你其後通知公司註冊處更改的個人資料,公司註冊處會作為下列用途:

  1. 電郵給你關於公司註冊處各項服務、新措施,以及《公司條例》修訂方面的最新資訊;
  2. 便利公司註冊處與你通訊。
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
2.
你有權要求查閱或更改公司註冊處所持有你的個人資料。如須查閱及更改這些個人資料,可到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公司註冊處,向代表處長辦事的人員提出要求。
直接促銷公告
3.
公司註冊處或會使用你在本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名稱、業務性質、國家/地區及城市/區域和電郵地址),以及你其後通知公司註冊處更改的任何資料直接促銷公司註冊處的設施及服務,包括與公司成立註冊、公司文件及資料的登記及查閱,以及新措施和《公司條例》修訂等有關的設施及服務。公司註冊處在未得你同意前(「同意」包含「表示不反對」的定義),不得如此使用你的個人資料。

4.
由於以電子資訊服務的通訊或會載有直接促銷資料,因此在未得你同意如此使用你的個人資料前,本處不能處理或接納你的訂閱申請。

5.
當你提交電子資訊服務的訂閱申請時,即表示你同意公司註冊處如此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6.
如你其後不希望公司註冊處使用你在本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或你其後通知公司註冊處更改的任何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你可隨時免費透過以下途徑行使你拒絕直接促銷的權利,通知公司註冊處停止使用你該等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1. 電郵至crcsd@cr.gov.hk;或
  2. 寄交函件到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5樓公司註冊處客戶服務部。
提交訂閱申請
(為免公司註冊處發出的確認電郵及隨後的電子資訊被你的電郵系統誤認為垃圾郵件,請在登記使用這項服務之前,在你的電子郵箱的聯絡人資料夾或白名單加入公司註冊處的電郵地址crcsd@c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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