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申報表e提示服務 (「e提示服務」) 是公司註冊處在註冊易免費提供的一項簡單易用的服務。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電子通知書會由系統發送到用戶的信息匣及登記電郵地址。用戶可即時點擊通知書內的超連結接達註冊易,以電子方式提交周年申報表 (電子表格NAR1或NN3)。
不需要。e提示服務是免費提供的。
任何已經在註冊易登記成為公司用戶的下列類別的公司,會自動收到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電子通知書:
- 本地私人公司;
- 本地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如公司註冊處已備存公司的會計參照期的紀錄);及
- 註冊非香港公司。
任何已經在註冊易登記的個人用戶,可就與其建立了用戶聯繫的公司用戶,免費訂用e 提示服務,以收取提示有關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電子通知書。
你可登入註冊易 [周年申報表e提示>訂用服務] 選擇「本地私人公司/註冊非香港公司」或「公眾公司/擔保有限公司」,辦理訂用服務的手續。
如屬本地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你會於以下日期收到電子通知書:
- 你訂用e提示服務時所指明的日期(「指明日期」)當日;或
- 如公司註冊處已備存該公司的會計參照期的紀錄,於公司的周年申報表的結算日期當日,即會計參照期結束後的6個月(公眾公司)或9個月(擔保有限公司)(以適用者為準)。
訂用的公司數目沒有限制。
你只可更改接收有關本地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電子通知書的指明日期。你可使用 [周年申報表e提示 >更改指明日期] 功能更改該日期。
可以。你可登入註冊易 [周年申報表e提示 >查詢 / 取消訂用]瀏覽你已訂用e 提示服務的公司名單。
你可隨時取消訂用任何一間公司的e提示服務。你可登入註冊易 [周年申報表e提示 >查詢 / 取消訂用],辦理取消訂用服務的手續。
不需要。提示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電子通知書會自動發送給你,直至你取消訂用e 提示服務或你所訂用的服務被終止為止(請參閱問10)。
當公司已解散或不再是獨立的實體或不再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如屬註冊非香港公司)時,你訂用該公司的 e 提示服務便會被終止。此外,如該公司與你的用戶聯繫一經停止,e 提示服務亦即告終止。
為免註冊易發出的通知書會被你的電郵系統誤認為垃圾郵件,請在你的電子郵箱的聯絡人資料夾或白名單加入註冊易的電郵地址:eregistry@icris.cr.gov.hk。同時,你的瀏覽器也應設定註冊易「www.eregistry.gov.hk」為允許快顯的網站,以便你可透過通知書內的超連結接達電子提交文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