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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

在香港警方的協助下,潤銓有限公司(公司編號 1146830)的前董事被檢控,並於二零一零年二月被東區裁判法院根據《公司條例》第349條裁定在提交給公司註冊處的「註冊辦事處座落地點通知書」(表格R1)內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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