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注册易提交撤销注册的申请前,你应先获得由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通知书」) ,该通知书须经申请人、董事或公司秘书核证为真实副本,然后转换为PDF 格式,而档案容量不得大于3 MB。
你可登入注册易 [电子提交服务 > 网上提交] 选择 「本地公司 > 撤销注册及清盘 > 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撤销注册 (表格NDR1) 」 完成提交申请书(电子表格NDR1)的手续。电子表格可以联线方式填写,或下载后以离线方式填写。电子表格 NDR1必须于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在注册易提交。
请参阅甲部 – 一般,了解更多资料。
如果你在线填报时需要更改电子表格NDR1第2A项内的申请人身分,或第2B项内的申请人姓名/名称,你必须返回之前的步骤以更改有关数据。如果表格已脱机储存,你必须登入注册易重新输入正确的数据,以制备一份新的电子表格作提交之用。
如你需要更改其他已输入的数据,你可于电子表格内直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