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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处的职能

这个页面的主要内容
  • 为公司、有限责任合伙、有限合伙基金、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信托公司和注册受托人法团提供办理注册成立或登记的服务,并登记公司及其他实体按照有关条例规定须交付的文件。

  • 向公众提供本处所备存公司和其他实体的资料的查册服务。

  • 确保公司和其他实体及其高级人员履行相关法例下的责任。

  • 执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

  • 处理放债人牌照的申请/续牌及备存放债人登记册以供公众查阅。

  • 就与公司法及相关法例有关的政策及立法问题,向政府提供意见。

  • 快捷及有效地达至上述各项目标,并在客户可接受的收费水平及时间范围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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