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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發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周年報告書。
  
在報告期內,常委會考慮了以下主要課題:

 * 法定企業拯救程序;

 * 《公司條例》第166條成員或債權人認許計劃的人數驗證;及

 * 有關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建議運作模式。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十分感謝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常委會的意見及建議,對制訂與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公司條例》第166條下的人數驗證,以及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運作模式有關的建議,十分有用。該些建議已在相關的公眾諮詢發表。」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會繼續就《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所需作出的修訂徵詢常委會的意見。」
  
常委會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這些法例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委員來自多個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公司秘書、商界人士、學者以及政府部門和規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周年報告書載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站 (www.fstb.gov.hk/fsb) 及公司註冊處的網站 (www.cr.gov.hk),供市民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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