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代理人登記服務 > 代理人的委任/ 停任

問1.

「註冊易」的註冊用戶可否委任代理人?

 
問2.

一個用戶可否委任超過一個代理人?

 
問3.

我/我的公司如何通知公司註冊處有關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

 
問4.

代理人如何自行申報停任公司或個人的代理人?

 
問5.

代理人可否於同一時間停任超過一間公司或一個個人的代理人?

 
問6.

誰可簽署表格E-RAG1及表格E-RAG2?

 
問7.

代理人如何查閱其委任人?

 
問8.

我不是「註冊易」的登記用戶,可否使用紙張表格委任代理人?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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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註冊易」的註冊用戶可否委任代理人?

 
答.

由於代理人是代表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或該些須簽署或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文件註冊的任何人士行事,因此只有「個人用戶」及「註冊處公司用戶」可以委任代理人。但是這項安排並不適用於「註冊易」以電子紀錄形式提交成立公司的申請。「商業登記公司用戶」亦不能在「註冊易」委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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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

一個用戶可否委任超過一個代理人?

 
答.

不可以。一個用戶只可委任一個代理人。倘若用戶想委任另一個代理人,必須先終止現任代理人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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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

我/我的公司如何通知公司註冊處有關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

 
答.

你可依照以下步驟申報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
(i)登入「註冊易」並選擇[註冊代理人>委任/停任代理人]
(ii)按照系統的提示填寫「註冊代理人的委任或終止委任通知書」(表格E-RAG1)。
(iii)簽署及提交表格E-RAG1。
(iv)倘若表格E-RAG1通過系統的檢核,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即會於「註冊易」登記。
(v)待「確認」頁面出現後,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便告生效。

有關代理人委任及/或停任的通知書會以電郵方式,發送委任人及代理人在「註冊易」的信息匣及登記電郵地址。

「註冊處公司用戶」須透過其在「註冊易」登記為「個人用戶」並已建立用戶聯繫的董事或秘書,通知本處有關代理人的委任及/或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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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

代理人如何自行申報停任公司或個人的代理人?

 
答.

代理人可依照以下步驟自行申報其停任代理人:
(i)登入「註冊易」並選擇[註冊代理人>委任/停任代理人]
(ii)按照系統的提示填寫「辭任註冊代理人通知書」(表格E-RAG2)。
(iii) 簽署及提交表格E-RAG2。
(iv)倘若表格E-RAG2通過系統的檢核,代理人的停任即會於「註冊易」登記。
(v)待「確認」頁面出現後,代理人的停任便告生效。

有關停任代理人的通知書會以電郵方式,發送到相關的委任人及代理人在「註冊易」的信息匣及登記電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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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5.

代理人可否於同一時間停任超過一間公司或一個個人的代理人?

 
答.

可以。代理人可在表格E-RAG2申報其於同一時間停任15個委任人的代理人。倘若代理人亦會停任其他委任人的代理人,可利用「辦理類似交易」功能填寫另一份表格E-RA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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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6.

誰可簽署表格E-RAG1及表格E-RAG2?

 
答.

在下列不同情況下,簽署人可簽署表格E-RAG1及表格E-RAG2:

由個人委任/停任代理人(E-RAG1)
由該名人士簽署。

由公司委任/停任代理人(E-RAG1)
由個人董事/秘書或法團董事/秘書的獲授權簽署人(例如個人董事/秘書/獲授權人士)簽署。簽署人的用戶須與有關的「註冊處公司用戶」妥善聯繫。

停任個人代理人 (E-RAG2)
由該名個人代理人簽署。

停任「註冊處公司代理人」(E-RAG2)
由個人董事/秘書或法團董事/秘書的獲授權簽署人(例如個人董事/秘書/獲授權人士)簽署。簽署人的用戶須與相關的「註冊處公司用戶」妥善聯繫。

停任「商業登記公司代理人 」(E-RAG2)
由獲授權人士簽署,而獲授權人士的用戶須與「商業登記公司用戶」妥善聯繫。

用戶可使用其於「註冊易」登記的電子證書或用戶名稱及密碼簽署電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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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7.

代理人如何查閱其委任人?

 
答.

代理人登入「註冊易」網站後,可以選擇[註冊代理人>我的委任人]以查閱其委任人的詳情,例如:姓名/名稱、公司編號(如有的話),以及委任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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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8.

我不是「註冊易」的登記用戶,可否使用紙張表格委任代理人?

 
答.

為方便非「註冊易」登記用戶的個人公司董事/秘書委任代理人代其交付電子文件,該等人士現可使用紙張表格RAG1「註冊代理人的委任或終止委任通知書」辦理註冊代理人的委任/離任。表格 RAG1 可於「註冊易」網站「下載」一欄及本處網站(www.cr.gov.hk)「電子服務 >『註冊易』電子服務」一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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