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1. |
為何需要有用戶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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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用戶聯繫的原因如下:
(i) |
由於公司用戶不可簽署文件,因此必須聯繫個人用戶代表公司簽署文件。除了公司的高級人員(如:董事、秘書、授權代表)之外,公司亦可授權其他個人代表公司簽署文件。 |
(ii) |
「註冊易」的個人或公司用戶可出任不同公司的高級人員。用戶聯繫讓「註冊易」系統可以識別用戶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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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2. |
如何把高級人員(如董事)聯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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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高級人員必須已經登記為「註冊易」的用戶,如要把高級人員(如董事)聯繫公司用戶,可依照以下步驟辦理:
(i) |
公司用戶登入「註冊易」,揀選「用戶聯繫」功能。 |
(ii) |
揀選執行「新增」,然後輸入董事的用戶名稱。 |
(iii) |
把董事對應公司的高級人員名單。 |
(iv) |
倘若董事的名字不在公司的高級人員名單之內,聯繫的要求便會被拒絕。 |
(v) |
標示董事是否獲准共用公司的預付款帳戶(如有的話)。 |
(vi) |
輸入聯繫的生效日期。 |
請瀏覽「註冊易」「電子服務用戶指南」欄的「用戶聯繫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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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3. |
「商業登記公司用戶」可否聯繫其他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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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商業登記公司用戶」在登記時必須委任一名獲授權人士。不論何時,「商業登記公司用戶」只可聯繫一名獲授權人士。「商業登記公司用戶」可使用「更改資料」功能更改獲授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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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4. |
甲公司用戶可否聯繫乙公司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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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可以,但甲公司用戶不可代表乙公司用戶簽署文件。甲公司用戶必須聯繫一名個人用戶,由這名個人用戶代表其簽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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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5. |
公司用戶在聯繫之後可否解除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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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可以。公司用戶可使用「用戶聯繫」功能中的「移除」解除聯繫。
此外,在下列情況下,「註冊易」系統會自動解除公司用戶與另一用戶(聯繫用戶)的聯繫:
(i) |
聯繫用戶已根據《公司條例》辭任該公司的高級人員; |
(ii) |
聯繫用戶已根據《公司條例》解散或不再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 |
(iii) |
聯繫用戶的帳戶已經結束; |
(iv) |
公司用戶已根據《公司條例》解散或不再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或 |
(v) |
公司用戶的帳戶已經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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