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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处回应电子查册服务新安排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

公司注册处今日(五月三日)回应传媒查询有关电子查册服务引入一项查册目的声明时重申,新安排旨在防止从公司登记册所取得的个人资料遭滥用。

公司注册处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引入有关进行查册目的声明的安排,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就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提供的公共登记册进行调查的报告中所作的建议推行,并确保公众的合法知情权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公司注册处是根据《公司条例》第45条所规定的范围提供公司查册服务,有关公司查册目的,是完全参照《公司条例》第45条编制,并无收窄范围。在新安排下,公众可以继续根据《公司条例》第45条订下的合法目的查册及获得相关资料,因此公众的合法知情权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关于进行查册的目的,共有九个选项,每个选项均独立于其他选项,查册者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于一项。九个选项中的第七项,即查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该公司、其董事或其他高级人员、或其前董事(如有的话)的详情,可以涵盖记者就新闻报道进行搜集资料。第七选项与其他选项并无相连关系,亦不要求查册人士须与相关公司或人士有「往来」。

公司注册处正在提升公司查册服务,短期内将推出全面查册流动版服务,让公众人士可以用流动装置进行所有公司查册选项。有关进行查册的目的声明,是系统提升设计当中的其中一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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